最近,河南省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提高省属单位院士待遇。文件规定,从2004年起,河南省省属单位院士年薪不低于20万元,省财政为院士每人补贴20万元配备工作用车,院士享受相当于副省级的医疗待遇,医疗费用实报实销。院士所在单位为院士挑选业务素质强工作热情高、有培养和发展前途的青年学者担任院士的工作助手,并发给每位院士每月500元护理费用。对于新当选院士及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引进院士,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对于与用人单位签订 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引进院士,省财政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15万元。
大力提高院士待遇,为院士在豫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环境;是河南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有力措施,必将对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