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我院院士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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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月6日,在北京友宜宾馆举行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我院院士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的赠卡仪式。王淀佐副院长、胡正寰、姚骏恩、汪旭光、汪燮卿、韩英铎、翟光明、马国馨、刘耀、何凤生等10名院士出席了赠卡仪式,王淀佐副院长作了讲话。赠卡仪式由白玉良副秘书长主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司法部批准建立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它的办所宗旨是“德行天下,恒信自然”。为了切实维护和保障我院院士的合法权益,经我院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协商,决定由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我院院士提供义务的法律服务。2002年10月中国工程院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签署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法律服务协议,并于2003年元旦前向我院611名院士寄送了法律服务金卡。院士凭此卡可以得到德恒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的义务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咨询、律师见证、诉讼或促裁代理,代拟、审查、修改法律文书,科技、知识产权、公司等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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