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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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做出决定,为改善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待遇,从2004起提高在滇工作的高层次专家特殊生活补贴。凡在滇工作的“两院”院士特殊生活补贴由原来每年的6万元提高为10万元;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的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及管理专家在岗期间的特殊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年1.2万元提高为2.4万元,博士生导师和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岗期间特殊生活补贴每年1.2万元。11月份,云南省已将津贴金额划拨到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由单位发放给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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