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2日,在渝院士会聚一堂,与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科委有关人事共商“巴渝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大计。
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是要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基于这一认识,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今年3月初,重庆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科委等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巴渝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
巴渝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由市科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该《实施意见》规定,每年在重庆市范围内遴选20名人选给予重点培养,其中,正式人选和后备人选各10名。对10名正式培养人选,市科委以科研项目为载体,给予每人50—1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导其从事科学研究,培养创新团队。对10名后备人选,在科研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