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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高等学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工程院举行

来源:一局教育工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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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2012年度高等学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工程院举行,工程院院长周济、副院长旭日干、干勇,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部长助理林蕙青出席。 (黎青山  摄)

 

    2012年12月24日,2012年度高等学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工作座谈会在中国工程院召开。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和副院长旭日干、干勇,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和部长助理林蕙青等领导出席了座谈会。中国工程院院士代表,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学术委员会代表,教育部、中国工程院的相关司局领导和60余家试点单位的14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本次座谈会以“创新驱动、合作共赢”为主题。在会上,8个联合培养试点单位典型作了交流发言。他们是: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北京科技大学校长徐金梧就本校的联合培养实践作了发言;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王恩哥、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院院长朱冰、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宋维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罗晓阳、河海大学校长王乘、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副总裁杨毅刚分别代表北京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试点、PTN(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项目、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试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试点、河海大学-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试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邮电大学试点作了发言。

 

    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在讲话中肯定了联合培养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几年来的试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对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大程度的共识。二是联合培养工作在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等方面的改革实践,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探索了模式、积累了经验,不少成功做法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三是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对联合科研和学科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带动作用。他还结合十八大精神,就如何解决联合培养面临的问题,把联合培养真正落到实处,推动联合培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作了发言。

 

    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在讲话中指出,这次试点工作座谈会,既是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会,又是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工作的经验交流会,也是继续推进联合培养试点工作的部署会。经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努力,“联合培养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参与单位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为联合培养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科技是核心,人才是根本,教育是基础。“联合培养试点工作”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最大的特点是实践,让学生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联合培养”要致力于培养“顶天立地”的拔尖创新人才,既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引领科技前沿,又能贴近社会需要、服务经济社会。人才培养要更加紧密地结合国家的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与社会进步。中国工程院始终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致力于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中国工程科技界、教育界和产业界之间的联系。中国工程院将配合教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联合培养工作,为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培养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亟需大批高层次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的支撑。充分发挥工程研究院所与高等学校双方的优势,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道路,对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共同推动了高等学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工作。教育部于2010年4月下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和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发〔2010〕4号)。试点工作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09〕5号)的规定,采取“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共享”的模式进行。经过3年的发展,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试点工作参加单位已达63家,在校博士生达600余人。实践证明,这种强强联合的模式有利于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学生在理论学习之余,参与国家的重大科研项目,培养了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是创新培养机制,培养创新工程科技人才的有力举措;同时,促进了高等学校和工程研究院所之间的交流,深化了两者之间的合作,有助于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供稿人:韩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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