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匡迪主持召开了院党组第13次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潘云鹤,党组成员、副院长杜祥琬、旭日干,原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淀佐和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沈国舫同志,以及机关局级干部出席了会议。
徐匡迪、潘云鹤同志分别传达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并重点传达了胡锦涛同志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回良玉同志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特别是经济形势,强调我国总体形势是好的,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金融业稳健运行,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全会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系统回顾总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对于全国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
院党组认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很重要、很及时,我们坚决拥护。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全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工程院作为“国家科技思想库”的作用,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工程科技问题开展咨询服务,要加强对农业改革发展的咨询研究工作。要引导好院士,将院士队伍最大限度的团结和凝聚在党中央周围,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
党组会议决定在10月24日召开的院主席团会议上,传达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和通过《中国工程院主席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几点建议》,之后印发全体院士。 (王京京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