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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发〔2020〕44号
各学部、专门委员会、战略研究院(中心)、依托单位,院机关各部门、战略咨询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改进完善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加强中国工程院国家高端科技智库建设,我院对《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工发〔2017〕137号)进行了修订。经商财政部同意,并经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2.《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问答
中国工程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