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战略咨询 > 研究动态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期评估项目执笔组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来源:二局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   发表时间:2016-03-09

【 字号   】

    2016年2月25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期评估项目执笔组工作会议在合肥科学岛顺利召开,中国工程院刘旭副院长,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郝吉明、徐祥德、刘文清、张远航、贺克斌院士,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汪健副司长、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匡光力院长,以及来自各高校、科研院所的项目执笔组专家,工程院机关及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参会。会议由郝吉明院士主持,匡光力院长致欢迎辞,汪健副司长代表项目委托方向参会的各位院士、专家表示衷心地感谢,并希望项目组再接再厉,顺利形成一份客观、公正的中期评估报告。

 

《大气十条》中期评估项目执笔组工作会议现场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旨在加快解决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气十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思路,提出重点任务措施及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5年是“大气十条”发布的第三年,按照要求,要对“大气十条”贯彻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中期评估。受国家环境保护部委托,中国工程院于2015年底着手开展《大气十条》中期评估工作,本项工作将重点分析《大气十条》发布以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评估主要政策措施执行效果,分析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并提出对策建议。

 

    会上,各课题组专家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及2月2日执笔组工作会议传达的精神,分别就报告大纲的“评估工作总体思路”、“全国及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主要政策措施执行效果评估”、“气象条件影响分析”、“主要的困难不足及对策建议”五部分内容及报告摘要的编撰工作进行了研讨,并针对编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了积极地讨论与热烈地交流。刘旭副院长和郝吉明院士对会议进行总结,并与执笔组专家就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商定,力争3月底前保质保量地完成此次中期评估工作。

 

刘旭副院长和郝吉明院士对会议进行总结

 

    (供稿:解钰茜 照片提供: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中国工程院  网站标识码bm50000001  京ICP备14021735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133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国谊宾馆(中国工程院)  邮政信箱:北京8068信箱  邮编:100088  工程院位置图
电话:8610-59300000  传真:8610-59300001  邮箱:bgt@cae.cn